CARF的决定开创了税收优惠征税案例的先例

5 月底,高等税务上诉庭第一小组取消了所得税 (IR) 和缴款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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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底,高等税务上诉庭第一小组取消了塞阿拉政府在 2003 年至 2005 年期间向 Rigesa do Nordeste Indústria de Embalagens 公司发放的福利金额中的所得税 (IR) 和净利润社会贡献税 (CSLL)。该决定对于公司来说是一个先例讨论各州授予的 ICMS 税收优惠的征税问题旨在实施或扩大经济活动

争论的焦点是补贴的性质:作为资金补贴,必须征税;或者作为投资补贴,只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就可以免税。 税务上诉管理委员会 (Carf) 流程报告员、顾问拉斐尔·维达尔·德·阿劳霍 (Rafael Vidal de Araujo) 的意见对该公司有利。据报告员称,这些资源的目的是扩大企业规模,其特点是投资补贴。

联邦税务局通过寻求对这些税收优惠征税,将减少至少 24% 的用于接受福利的公司扩张和发展的资源。如果州政府推行免税,将其资源用于经济发展,那么公司完全实现了这些目标,这是公平的。联邦对这些金额征税的意图将限制各州授予的税收优惠的有效性,相当于违反了这一原则联邦”,

重点介绍Jacquelyne Fleck,Carpena Advogados Associados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