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5 日,联邦政府通过临时措施 766/17 制定了税收正规化计划 (PRT)。该计划为在联邦税务秘书处和国家财政部总检察长办公室有未偿债务的纳税人提供了一项新的分期付款计划,涵盖个人和法人实体的税务或非税务性质的债务,并在 2016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到期。
通过该计划,还可以迁移先前分期付款(终止或有效)产生的债务、行政或司法讨论中的债务,甚至官方发布产生的债务。然而,PRT 禁止将分期付款包含在任何其他形式的后续分期付款中,但第 10,522/02 号法律第 14-A 条规定的重新分期付款除外。
即使罚款和利息的价值没有任何减少,该计划也将允许使用税收损失抵免和净收入社会贡献 – CSLL 的负计算基础。还可以使用受控或附属公司的信贷。对于司法追收的债务,必须提交任何抗辩的放弃声明。屈服费用将支付给国家财政部总检察长办公室。
通过 PRT 分期付款的规定将由巴西联邦税务秘书处和国家财政部总检察长办公室联合发布。根据此规定,纳税人将有最多 120 天的时间加入该计划。
“该计划的好处在于,它允许使用税收损失和CSLL的负计算基础,以及与巴西联邦税务局管理的税收相关的其他自身信贷,来部分或全部偿还债务。然而,尽管政府有重振经济并鼓励债务纳税人正规化的良好意愿,但考虑到它不允许减少罚款和利息,它并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预期。商界人士希望,在尽管 MP 766/2017 仍取决于能否转化为法律,以及联邦税务局和国家财政部总检察长办公室 (PGFN) 的程序监管,但建议纳税人开始评估最终纳入税收正规化计划 (PRT) 的债务,并分析该计划中提供的付款选项。” Jacquelyne Fleck,Carpena Advogados Associados 的税务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