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因恶意诉讼受到处罚

一名工人向南里奥格兰德市政府提起相同内容的诉讼,受到地区劳动法院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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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人向南里奥格兰德州某市政府提起相同内容的诉讼,因恶意诉讼而受到南里奥格兰德州第四地区地区劳动法院(TRT-RS)的处罚。该决定于 8 月发布,规定工人除支付该金额 20% 的赔偿外,还必须支付该流程价值 1% 的罚款。然而,这些诉讼是由同一位律师在不同时间提起的,这也促使 TRT-RS 向巴西律师协会 (OAB) 报告该专业人员的行为。

审理过程中,一审法官查明,该工人2015年提出的诉求在之前的流程中已经被判决驳回。法官强调,律师知道之前的行为,再次提出同样的要求将是不当使用司法权力。

在劳工诉讼中,很少会遇到对恶意诉讼进行制裁的情况,特别是对雇员造成损害的情况。但是,在上述情况中,原告理所应当地被定罪,因为这种类型的程序揭示了一方寻求收取其知道的金额的明确意图。被告无权这样做,因为无论先前的诉讼结果如何,任何诉讼都会给被告带来不正当的利益,从而损害被告的利益。因此,这种制裁恰恰可以防止违反程序法原则的行为,也可以防止违反程序法原则的行为。

避免非法致富,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法律体系的禁止国家法律体系”,

强调 Vinicius Just Blanco,Carpena Advogados Associados 劳工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