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卡卖家不具备银行家资格

高等劳工法院 (TST) 第三小组驳回了承认雇员雇佣关系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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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劳动法院 (TST) 第三小组驳回了承认一家大型商店员工与负责该商店卡的金融机构的雇佣关系的请求。小组将该雇员的活动与银行代理的活动等同起来,并得出结论认为不可能将她归入同一类别。

第三区地方劳动法院 (MG) 此前接受了原告作为银行雇员的分类,认为该雇员向商店的顾客提供由银行管理的卡,并且她在销售信用卡和个人贷款等金融产品时与公司协调行事。对于连锁商店来说,这些活动不是银行业务,这凸显了其不从属于金融机构,而这是承认银行业雇佣关系的必要条件。

该公司向 TST 上诉的报告员阿尔贝托·布雷西亚尼 (Alberto Bresciani) 部长指出,被告是一家百货公司,其主要业务是零售服装,该公司与负责网络卡的银行之间的商业关系并不构成非法外包。

“不断寻找替代方案来吸引顾客,导致零售公司的劳动力日益专业化。因此,他们的员工已经准备好执行一系列不一定与公司核心活动直接相关的任务。因此,商业部门的员工从事与销售本身无关的活动的情况并不少见。“雇员与雇主”关系日益复杂的后果是,人们对员工劳动力的真正接受者产生了怀疑,这些疑虑经常引起司法机构的注意,并要求公司做好更具体的准备,以便新的市场现实不会因劳工负债的增加而导致业务成本的增加”,Carpena Advogados Associados 的劳工律师 André Luis Palmarante Ferreira 评估道。

“外包一直是劳动法庭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在本判决中,这一事实也不例外。关于现在比较的裁决,很明显,该雇员坚持认为,尽管为裁决中提到的公司工作,但她从事的是典型的银行活动。然而,为了承认雇佣关系,有必要在分析的关系中看到连续性、从属性、繁重性、个性和差异性。因此,正如所报告的案例中所见,其中之一Carpena Advogados Associados 劳工领域团队成员 João Flores Aguiar Lemos 解释道,“雇佣合同的特征缺乏基本要求:从属关系。因此,由于没有这样的要求,银行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系完全是商业关系,无需谈论与银行机构的联系”。